瑞金市2026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和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对象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以下人员之一:
1.户籍在瑞金市的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瑞金市居住证的人员。
3.持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居民来往通行证,在瑞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瑞金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
根据有关规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赣州市辖区内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关注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无犯罪记录核查
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信息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澳门申请人可通过瑞金市教育体育局向江西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准入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 教育部 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 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 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八)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认定流程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开展,申请人无需到认定机构现场办理。
认定流程为“江西省政务服务网网上报名→认定部门网上办理、确认→体检→网上认定与证书发放”,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相应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访问“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并进行实名注册,随后,在该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报名流程详见和。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6年4月9日8:30-4月20日17:3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6年6月1日8:30-6月15日17:3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申请人网上报名进行学籍、学历核验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完成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二)网上办理
申请人在进行认定材料申报时,可在网上提交“全程网办”认定材料,无需再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身份证明”处上传户口簿(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图片或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图片,身份证不能代表户口簿,上传视为无效。
2.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网上确认
初定5月15日前完成2026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工作。
初定6月25日前完成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工作。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系统后台的审核状态和留言。网上确认通过的,后台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材料审核时如出现问题,请申请人根据留言提示进行操作。如申请人未及时按认定部门留言提交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
(四)体检
网上认定状态显示为确认通过后,申请人自行选择前往瑞金市人民医院(体检楼一楼大厅)、瑞金市中医院(门诊五楼体检科)或瑞金市妇保院(儿科住院楼三楼)进行体检;认定人员前往医院体检前自行打印《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和《瑞金市 2026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登记表》(详见),表内照片栏需粘贴个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 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用于体检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请务必保证证件照的质量),体检结束后统一交于医院体检科。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第一阶段网报人员体检时间:请符合要求的认定人员在5月6日前完成体检。
第二阶段网报人员体检时间:请符合要求的认定人员在6月20日前完成体检。
2.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缴纳。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 号)、《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统一归档保存。
(五)网上认定与证书发放
上半年网上认定于7月下旬前对2026年上半年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上述材料审查完备且合格后,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由瑞金市教体局发放,发证时间会在“瑞金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邮资到付。寄件中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另一份由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归档保存)。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二)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而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四)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附件:
来源: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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