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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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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主要分为三种: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2、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3、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4.行政赔偿类案由不单独提起,而是跟在前两者之后共同提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 一、行政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人民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人民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级人民管辖一审行政案件的范围如下:对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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