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收养手续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到当地门依法办理被收养人的户籍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生效。收养关系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