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存根联、联和记账联分别用于存档、对方做账和自己记账。存根联放入记账凭证,不另外保存。记账联由销方保管,用于做帐务凭证。普通开具需注意时限、顺序、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专用章。使用计算机开具需批准,并按顺序装订存根联。限本市、县范围内使用,变更需办理手续。购买商品时应取得,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报销,过期应作废。
法律分析
的存根联用途,一般是指已开具的用来存档的,联是给对方用来做账的,抵扣联是给对方用来抵扣进项税额的,记账联是自己开完后用来记账的。存根联放入记账凭证里,按规定是不应该另外保存,应由单独保管备查。
的记帐联用途,是销方用于做帐务凭证用的。存根联和记帐联由销方保管,其中存根联是销方留存备查用的(专用已取消存根联),记帐联是销方用于做帐务凭证用的。
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单位留存备查(下次领购时需验旧),第二联为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帐联,开票方作为记帐原始凭证。(专用多“抵扣联”一联,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凭证)。
普通的开具需注意以下几点: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2、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
5、开具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领购簿和;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结语
的存根联、联和记账联分别具有不同的用途和保管方式。存根联用于存档,联用于做账,抵扣联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记账联用于自己的记账。存根联应放入记账凭证中,不应另行保存,需单独保管备查。记账联由销方保管,用于做帐务凭证。一般为三联,存根联由开票单位保留备查,联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记账联作为开票方的记账原始凭证。使用时需注意规定的开具要求,包括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专用章。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