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发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办理收养登记的部门

办理收养登记的部门

来源:郫发教育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民政部门。需要当事人到本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领养手续,取得领养证,才是合法收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