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属于民事中的借款合同纠纷,对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可以向以下基层起诉:
一、有约定管辖的按照约定。当事人有约定管辖的,应当先到约定的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借款行为履行地、借款行为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定管辖地。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采用法定管辖地原则。
1、到被告住所地的起诉
别人欠钱不还的,就到欠钱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起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可以认定为经常居住地了。
2、到借款行为履行地提起诉讼
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出借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
一、合同纠纷打官司由哪个受理
合同管辖一般有可以分为约定管辖,法律规定的管辖和专属管辖。下面是关于合同纠纷管辖通常规则:一、当事人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三、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四、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二、合同没约定争议起诉地怎么办?
合同当事人因为合同的签订履行发生争议,但合同又没有约定争议管辖,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当事人该向哪里的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管辖。根据合同性质或名称的不同,当事人还可以向法律规定的其他起诉。被告如果是个人的,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如果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企业一般以注册地为住所,如果实际经营地址或主要办事机构与注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的经营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合同履行地是指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什么地方履行合同义务。根据这一规定起诉,要看要双方争议的标的是什么,履行地是在哪里。如果合同明确了合同履行地,自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履行地起诉。为明确这一情形下的管辖,最高人民制订了司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说明。比如,常见的民间借贷或者借款合同纠纷,借方要求贷方给付借款的,或者贷方要求借方返还借款的,原告所在地可以认为是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纠纷,卖方履行了供货义务,要求买方付款的,原告所在地也可以认为是合同履行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