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正常临日工资计算。请事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员工的日工资为:月工资÷21.75
员工应被扣除的工资为:日工资×请假天数。员工当月应当领取的工资为:月工资—被扣除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