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挪用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
多次挪用不还的,挪用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并以后次挪用的归还前次挪用的,挪用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一、法律中规定挪用判几年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
挪用罪的未遂问题,包括两种情形:
1、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虽其已着手实施挪用犯罪行为,但尚未能将挪出。对此,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2、行为人已将挪出,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使用,这种挪而未用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侵害的所有权,因此,应比照挪用罪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