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参保人员可以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补充养老保险费,具体可以到参保地的人社局咨询确定。
法律依据:《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第四条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标准由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