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借条债不还可以起诉,但是此种写借条的情形,属于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其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因此该借贷关系无效,故很有可能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因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违反了《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52条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反规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依据该规定,民事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是违法行为吗?
1、是违法行为,严重的情形下还有可能会构成罪。
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规定。
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2、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
(1)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