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用电子驾驶证不会被处罚。在实行电子驾照的区域,可以凭电子驾照开车上路。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一、驾驶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需要拿资料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首先排号,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填写完毕贴照片,按提示填表;
2、在大厅等待叫号后到柜台办理,办理完毕到制证处交工本费;
3、三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以下情形仍需携带“纸质驾驶证”
1、现场执法检查
不满12分扣留驾驶证的:驾驶人需携带纸质驾驶证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满12分扣留驾驶证的:驾驶人需携带纸质驾驶证到交管部门参加满分教育。
2、非现场违法处理
驾驶人接受非现场违法处理时,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但对累积记分满分、一般程序处理以及需要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仍需要携带纸质驾驶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3、驾驶证业务办理
驾驶人在办理注销、撤销、注销准驾车型换证、转入换证、损毁换证、申领/注销校车驾驶证资格等需要收回或者签注原驾驶证业务的,应当提交纸质驾驶证;对应当收回的驾驶证,当事人未提交的,按规定予以公告作废。
4、安全教育
对存在未扣留纸质驾驶证的,在办理满分教育业务时,应当扣留纸质驾驶证后再予受理。
5、交通事故处理
驾驶人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但对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驾驶证的,还需要提示当事人携带纸质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