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采购合同
买 方:
卖 方:
20xx 年 1 月 9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采购设备内容
2、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捌万玖仟肆佰圆整 (含)。
本合同总价为设备供货、安装及技术、售后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总价包干。除发生下列因数可调整合同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2.1买方提出的设备变更或由卖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买方同意采纳方可调整。
2.2若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费用增加使卖方直接损失的费用,经鉴定核准,买方酌情予以一定补偿。但属卖方可以预见、预防,而卖方预防不力所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其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3、设备质量及其管理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且原包装未拆封的;提供的产品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买方将在现场拆封,并按厂方提供的装箱配置单验收,买方要求安装操作系统除外。
4、产品包装
为了保证设备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5、本合同产品严格按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质保。 6、交货时间 20xx 年 1 月 14 日 7、双方责任 7.1买方
1)按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货款。 2)组织对设备的验收 7.2卖方
1)卖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售后服务。 2)对设备质量问题,无条件承担责任,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处理,确保买方正常使用。
8、付款方式与结算
对于货款支付,可根据需要选择 B 种方式。
A、无预付款,卖方设备供应齐全且卖方对买方的安装调试完成后, 两日内,由买方一次向卖方支付全部货款,卖方需向买方开具销售。
B、采购方根据买卖双方的协议,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3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0 %的设备预付款;卖方设备供应齐全且卖方对买方的安装调试完成后,买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全部余款;
9、违约责任 9.1设备质量责任
1)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处理。
2)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和修复。
9.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千分之四。如买方不能根据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拖欠部分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拖欠一天,罚款千分之四。
2)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交货部分货款的5%计算。 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退货部分货款的5%计算。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2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4)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10、仲裁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卖、买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11、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生效。
买 方(盖章): 卖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器采购合同
甲方(供货单位):经营地址:电话: 传真:
乙方(采购单位):经营地址:
第一节 原则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第二节 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的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所属公司总部。乙方代表乙方及/或乙方的相关公司。
第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 TCL ,L55F3310-3D,55寸3D电视机。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乙方 常州 地区 国美电器 门店进行销售。
第三节 乙方采购产品内容及成交价格
第六条上述订购产品保险由甲方(供货单位)按货物附加值的0.3%投保平安险。 本批产品的运输方式为陆运,由甲方承担运费及装卸费。
第四节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甲方提供技术、售后支持范围
第七条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标准执行,甲方同时出具官方质量检验证书。
第甲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服务,并在产品运达后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至乙方技术指导一个月。
第九条如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节 产品的交货、运输及货款结算
第十条上述订购产品采用:分批交货方式;(分两批交货) 即甲方于20xx年7月15日前,交货8000台TCL,L55F3310-3D,55寸3D电视机于乙方指定常州总部仓库。并于20xx年8月30日前将剩余8000台TCL,L55F3310-3D,55寸3D电视机运至乙方指定常州总部仓库。
第十一条甲方在两批货物发出时要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已发,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也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已收货,并和甲方技术人员一同将收货情况(如完全合格、部分不合格)反馈与甲方。
第十二条对于乙方收到货物检验所发现中的残次品及不合格品,甲方需进行及时调换。
第十三条付款方式为分批付款,采用电汇乙方于甲方首次交货并检验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交付货款的50%(即2480万元),剩余尾款于甲方全部交货完成,乙方收到货物检验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交付。
第十四条甲方在提供货物运输的同时也要将上述货物对应的送至乙方。
第十五条甲方同意将本款TCL 型号为L55F3310-3D的55寸电视机指定给乙方即国美网上商城的专营。
第六节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为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无约定的项目则按照实际损失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履行合同条款义务,如甲方逾期交货,那按照当交货而未交的产品数量成交价格的5%,作为违约金交付乙方。若乙方逾期付款则付给甲方逾期货款5%的违约金。甲方所交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未达到合同中所涉及的相关质量检测标准,达到所交货数量的10%,则不合格部分先应付其价格3%的赔偿金。
第七节 不可抗力
第十“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
第十九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
第二十条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时,本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节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九节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双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 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于 轻院图文楼812室 签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预留一份。
甲方:(合同专用章) 乙方:(合同专用章) 代表人:(手签) 代表人:(手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器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
第二条 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服务。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____日内,若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不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售后服务的,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在物品保修期结束后若乙方需要对物品、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的,乙方应按照承诺提供相应的服务,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所有采购物品交付给甲方。
2、交付地点:乙方应将采购的物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电器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单位
数量
总价
合计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____日内,若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___日内不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售后服务的,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在物品保修期结束后若乙方需要对物品、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的,乙方应按照承诺提供相应的服务,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所有采购物品交付给甲方。
2、交付地点:乙方应将采购的物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5、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货款结算按照季度结算的方式进行,甲方每季度按时将当季度货款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各自的开户银行、账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账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的,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2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的一方应当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器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产品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甲方签署《电器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乙方将电器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产家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质量保证金壹万元,到期后无息退回。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上饶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上饶市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