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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5篇)

来源:郫发教育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有自留地 平方米左右,座落于 地界,因乙方家离该地太远对其无法管理及使用,现今与甲方(南苑花城三期征地户)协商,将乙方有自留地 平方米左右与甲方座落于惠水县和 平镇 平方米自留地互换,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土地:甲方土地约为 平方米左右,乙方土地约为 平方米左右。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永久性互换。

  三、互换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对互换后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拥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国家征拨和使用征拨费用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及阻止)。

  四、交付时间

  交付的时间为 。

  五、违约责任

  1、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调解或申请仲裁或直接诉讼解决。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双方村委会签字月下花前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章): 鉴证单位(章):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的土地共计__亩,地宽___米,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农作物种植。承包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二、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亩/年)。乙方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的________月底。

  三、其他事宜

  1.、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生产。

  2、承包期内有其它集体用地,合同结束,地面农作物及大棚赔偿归乙方,其它权益归甲方。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及转包。

  4、合同期内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机井,仅限井眼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换新泵,日常维修等费用有乙方承担。

  5、合同期满,是否延包,由甲乙双方重新商议确定新的承包协议。

  6,合同终止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种植该季作物的情况下,及时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筑物,平整好地面归还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承包方:____

  转让方:____

  经周镇村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在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周家镇龙虎村6组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镇村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亩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上涨或下跌)。甲方流转土地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六、承包期限:

  ①耕地为________年;

  ②草地(荒地)为________年;

  ③林地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算。甲方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商议,与甲方无关。

  (4)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原因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提供劳动和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6)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________年为4000元;第________年为5000元;第________年及第________年以后,在上________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

  九、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镇村组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协议为第三人镇村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镇 村 组的 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地块名称地类面积四 至 界 限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南西北

  1

  2

  3

  4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

  二、转包(租赁)期限

  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 公斤,共 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共 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 %,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 %,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3)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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