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钢铁产品订货合同
____年__月__日签订 ┌──────────── │ 交货 │合同号: │ 日期 ─────┬─────┬────┬─────┬┴─────┬────── 品名 │ 钢质 │ 规格 │数量(吨)│交货状态 │加工用途 ─────┼─────┼────┼─────┼──────┼────── │ │ │ │ │ ─────┴─────┴────┴─────┴──────┴────── 说明: ──────────────────────────────────── 注:1.本合同按《民法典》及有关法规执行。 2.执行标准:普炭GB700-79、炭结GB699-65……对规 定双方协商的条件及需要的特殊要求,经商妥后在合同中注明。 3.普炭钢的冶炼,方法不限。 4.不注明加工用途,则冷热加工均可交货。 ─────────┬────────┬───────┬───────── 购货单位: │ │ │电话 地址: │订货单位: │地址: ├───────── 电话: │ │ │电报 电报挂号: ├────────┼───────┼───────── 结算银行: │ │ │电话 帐牛骸 々κ栈醯ノ唬骸 々Φ刂罚骸 々扩ぉぉぉぉぉぉぉぉ br> │ │ │电报 ├────────┼───────┼───────── │整车到站: │零担到站: │水运到港 ├────────┼───────┼───────── │结算银行: │帐号: │结算单位: ─────────┴────────┴───────┴───────── 联系合同事宜务请注明合同号:_____供方代表:___需方代表:__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供方: 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 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元(XX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起诉。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
(章)
代表: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重庆市锰产品订货合同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 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_______%,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_______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_______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_______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_______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起诉。
供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___编码:__________
需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___编码:__________
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
(章)
代表: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